就在剛剛,我在領導留言板上看到有網友針對“時光泊月物業更改車位為建筑垃圾房”進行了咨詢。
從網友的訴求來看,時光泊月原本規劃是在1棟旁邊建設垃圾房,現施工地點為小區7棟與8棟之間的地上車位,網友發出疑問:私自更改垃圾房的位置,是否合法?
(項目規劃圖)
而南京市浦口區橋林街道人民辦事處回復稱:時光泊月小區交付業主后,部分業主投訴沒有建設垃圾分類房,要求盡快建設垃圾分類房。
隨即,社區聯合街道環衛部門、開發商、物業相關人員到現場查看前期規劃的兩個垃圾亭的建設區域,擬建設垃圾亭。
又因垃圾分類的相關要求小區需建設垃圾分類房,但規劃垃圾亭的區域較小,且旁邊有燃氣管道通過,不滿足建設垃圾分類房的要求。
近期,社區聯合街道環衛部門及物業、開發商重新預定垃圾房建設位置進行公示,如業主無意見,開發商將到規劃部門對小區的規劃進行部分調整;如業主有異議,將按照原規劃垃圾亭區域建設垃圾亭。
這場關于建設垃圾房的矛盾其實早已有跡可循,早在去年8月業主就小區未配置垃圾分類回收站進行了咨詢。
據了解,時光泊月于2022年年初迎來首次交付,但是小區從交房到現在,依舊沒有配備小區指定垃圾分類站,“時光泊月小區卻沒有垃圾分類站,只要兩個大的垃圾桶”,這讓不少業主很是無奈。
對此橋林街道辦事處回應網友稱:目前已對垃圾分類站進行了相應的規劃,正在履行相關流程,預計今年年底前完工。
2019年11月,常州嘉昌置業有限公司以底價競得橋林G84地塊,成交樓面價8573元/㎡,由弘陽和港龍聯合開發打造了時光泊月,2020年6月首開上市,當時均價約1.8萬/平,毛坯交付。
作為橋林率先交付的商品房住宅小區之一,時光泊月6層低密的屬性受到很多買房人青睞,與此同時開發區政府也非常重視小區建設、周邊配套推進,不斷提升業主的滿意度。
在今年2月浦口區發布的小區物業“紅黑榜”上,時光泊月在“紅榜”中占據一席位置,可見物業在小區日常管理方面還是比較受業主肯定。
那么,關于時光泊月物業更改車位為建筑垃圾房的問題,你怎么看?歡迎評論區留言!
其實近年來,車位成為很多小區業主煩惱的一個問題所在,有的小區車位只租不賣,導致業主停車難,有的小區車庫改作他用,增加安全隱患......
而關于車位問題,南京多家小區業主就車位問題與物業有過矛盾與摩擦,包括:
車位只租不賣,小區停車秩序混亂;
業主沒有買車位,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小區;
機械車位被拆除,被清空的地面上還加裝了地鎖,業主停車困難;
老小區一樓車庫改造泛濫等......
你是否在小區車位問題上遇到過問題?歡迎進群與我們一起討論交流,商量解決辦法。
延伸閱讀:業主或物業私自更改車庫,合規嗎?
不少小區都面臨著車庫遭更改的情況,那么這些行為究竟合規嗎?
· 根據《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》中明確規定: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、車庫,應當優先出租給本區域內業主;業主要求承租車位、車庫的,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。
違反規定的,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處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款。
· 根據《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》的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占用、改建物業共用部分,損壞或者擅自占用、移裝共用設施設備。
倘若業主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公共設施用途的,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服務企業,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公共設施用途的,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,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。
從業主角度來看,車庫禁止用作于居住、生產、或者經營,實際用途進行了改變,這類操作伴隨著不規范化,易出現安全隱患。
從地產公司和物業的角度看來,相比起細水長流地收取停車位租金,出售車位的做法確實可以快速回籠資金。但開發商打著“方便停車”的旗號進行車庫改裝,實際上卻加劇了停車位緊張的問題。